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测试费申报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访问量:731发布时间:2021-06-28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提升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率,促进学科交叉发展,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基金管理细则》相关规定,学校组织开展2021年度大型仪器设备测试费申报工作,测试费用于资助师生在校内大型仪器设备上开展科研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申请设备范围:申请使用的大型仪器设备必须是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gx.nuaa.edu.cn)公布,且可预约的设备,使用率低的设备优先支持


2.申请对象:全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以及经导师批准的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导师和其研究生视为同一组不能重复申请。


二、资助原则和要求


1.优先支持35岁以下、科研经费较少的青年教师以及参加国家、省部级科创项目或学科竞赛的学生。


2.优先支持跨学科、跨学院申请,不支持使用本人所在实验室、机组或课题组的共享设备。


3.项目按年度申请,每年每人只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限当年度使用完毕。2021年资助项目不超过12项。


三、申请流程及要求


(一)申请程序


1.申请人提交申请。202175日前,申请人根据实验需求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gx.nuaa.edu.cn基金管理模块填写共享基金申请,并提交仪器设备所属平台(机组)审核。


2.仪器设备所属平台(机组)审核。202176日前,仪器设备所属平台(机组)对申报人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提交所在院级单位。


3.院级单位汇总。202177日前,院级单位汇总本单位基金申请,并在系统内完成审核。


4.学校评审。202171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经费额度,经网上公示后立项实施。


    (二)其他说明


1.测试费补贴不下拨,根据获批额度由国资处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平台内直接授权,预约使用时选择该经费账号即可。


2.凡获得共享基金支持的项目,在发表论文或成果鉴定时,应注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基金资助


联系人:殷静燕,联系电话:84892765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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