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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国庆节 期间安全生产和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访问量:2315发布时间:2020-09-28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扎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稳定,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属高校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厅人202037号)文件精神,根据学校总体工作部署,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学校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深刻认识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单位要以对全体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国庆期间学校安全和稳定。

二、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1.国庆假期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室、生产场所的管理工作,对假期中没有任务的场所,应关好门窗,切断水电,张贴封条。各楼宇要加强门卫管理,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各单位对假期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室、生产场所进行登记,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假期作业场所登记表》(见附件1),提出专门要求,严禁违章用电、用火,并安排值班人员每天进行安全检查;请于930日前将本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假期作业场所登记表》报校技安环保科。国庆期间,不得进行具有危险性的教学、科研和生产活动。

3.国庆假期期间学校实施“零报告”制度,从101日起至108日,各学院、各直属单位安全员每天向值班人员了解本单位安全情况,于当日17:00前向本单位分管安全工作负责领导报告,并通过“南航技安”微信公众号报送安全情况。

4.各单位应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学校各安全监管部门的各项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落实隐患整改。同时加强自查自纠,加强危险品储存(使用)场所、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暂存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场所、高压电器设备使用场所等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重点防范部位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清除,坚决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于隐患未整改完成的场所(实验室),国资处将按要求在国庆前予以关停,国庆后根据整改情况允许开放。

各单位可登录“南航技安”微信公众号,访问学校技术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开展本单位的安全自查。使用方法和使用手册另行公布。

5.学生管理部门和后勤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自留宿他人,严禁任何人在宿舍、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重点部位违章使用电器、抽吸香烟或动用明火。

6.各危化品使用单位要特别重视危化品和危险废物的管理。假期前尽快完成学校危化品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的整改,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闭环管理。

7.对于国庆期间继续实施的基建类、设备类项目,责任单位应确保项目的安全实施。基建处要加强对基建类项目的安全监管,学院要加强对设备类项目的安全监管。


附件1:假期作业场所登记表.doc

 

 

国资处/节能办保卫处

20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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